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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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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他们不感兴趣——这不可能,要么他们知道,知道了这些事情根本对他们没好处。

显然是后者。

唉,我又不是混华尔街的,没那么好的脑子来考虑这些事情了。

part9.

我见到了个……男人?青年?

总归不可能女人长这样。

反正说到底就是个……我是说,他身上没有那些让我一看就反胃的大块肌肉,真不知道为什么男人们都觉得女人喜欢这种身材,我就不喜欢。

我和绝大多数人的爱好都不太一样。

我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我也不喜欢绝大多数人所爱的事情。

我无数次的从祖母哪儿听她讲自己和祖父的相遇,在伦敦的街头,撑着黑伞的祖父穿着三件套的西服,邀请没带伞她从屋檐下来到他的伞下。

体贴的英伦绅士,在下雨天贴心的拯救了一个被雨困在屋檐下头的姑娘。

然后他们两个三个月后就结婚了。

……这才是我期待的相遇。

part10.

这男人自称我的大儿子——我上一世的大儿子,叫做巴勒姆。

说实话,换个穿衣服的风格,就活脱脱的是我祖父的翻版。

我是说,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从伊顿公学毕业直接上了剑桥大学——当然是剑桥,理所当然的剑桥,然后在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在街上拯救一个没带伞,被困在屋檐下的姑娘。

然后和她结婚,生子。

如果不发生这种相遇的话,我的祖父若是继续那么矜持下去,就不可能和我的祖母发生什么关系了,他们俩就会是一条平行线,永不相交。

感谢那场雨。

若没有那场雨,我就不可能诞生了。

我的诞生是一场奇迹。

我祖母的这句话一定也对我的父亲讲过。

但是谁的诞生不是一种奇迹呢?

我要保卫这份奇迹。

part11.

我决定自救。

谢天谢地,我从小就是个不能被读出心声的孤僻儿。

再下流的笑话或者是再悲伤地故事都不能让我动容。

我讨厌浪费表情配合周围人的步调。

为什么要活得那么累?

part12.

“我见过你。”我说。

我的大儿子——前大儿子——巴勒姆的眉毛一挑,我决定将对方当做正常的男人来对待。

反正穿上衣服看着就像是正常的地球人。

“现在,我终于知道你的名字了。”

我笑了起来。

我的父亲曾经说过,我这么笑起来的样子就像是我的母亲,她是个纯洁的像是星光般的美丽姑娘,在南方长大,家境优越又知书达理。

他冒着被岳父杀死的危险,以一个堕落的华尔街大贪婪犯的形象娶到了我的母亲。

她笑起来能让漫天的星光都变得毫无意义,让我那比巨龙更加贪婪吝啬的父亲驻足停留——他愕然发现自己的身体里居然还保留着本以为早就扔到太平洋里去的良心。

那最后一点良知全都给了我的母亲。

所以当她死去时,他的心也随之死去了。

剩下的不过是被贪婪和活下去的本能所驱动的怪物。

就和他的绝大部分的同僚一样,整个华尔街是金融的历史,这个历史里充斥着我父亲那样子的贪婪怪物、印钞机、巨龙——不管你怎么称呼,意思都差不多。

part13.

我向前跨出了一步。

我抱着一种“顶多被当场弄死”的最坏打算。

我一直都做最坏的打算。

——不会有比这个更坏的了。

我一般都是这么想,大脑里不用千分之一秒就能给出这个结论,然后下一个千分之一秒,我就能轻轻松松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这千分之一秒大概连微表情都显露不了。

part14.

我抱住了巴勒姆。

看样子他本来想在打完招呼后和我再叙叙旧就弄死我——鬼晓得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就像是在亡灵同伴中的,在一片虚无的黑暗中见到了orpheus时所做的那样,向着他跑过来,一把抱住他,然后对他说:“我好想你。”

三秒钟后,巴勒姆的手环上我的腰,他将头抵在我的肩膀上,回答我说:“我也是。”

为了能够再见到,orpheus跨越了冥府之门,用音乐祈求冥后的垂怜,祈求她能允许回到人世,不要让他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那样简直生不如死。

冥后被orpheus的乐声打动,让他带走了,但是却定下了要求,在回到人世之前,决不允许回头。

orpheus打破了这个约定,他回头了,所爱的姑娘变为了化石留在了冥界。

河神与缪斯的儿子为了所爱之人永远的留在了冥界,弹奏着他那张被阿波罗所赐予的宝琴,经他手所改造过的宝琴在冥界与人世的边界处永远演奏着哀伤的音乐,他永远陪在自己所爱的姑娘身旁。

part15.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目前这种情况,我绝对没有回头的机会了。

part16.

当叹息声从母亲转世之人的口中发出时,巴勒姆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

他在知道有这么一个“存在”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杀了她”。

但是他想见一见,再见一见,活生生的,不是死去的,也不是雕像,只是他母亲的相貌。

他决定留下影像。

所以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是理所当然的。

埃布拉赛克斯家的大皇子,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只有他不想要的。

他见到了录像。

在录像里,他母亲的转世在原地转着圈,她的指尖飞舞着成群的蜜蜂,那些愚忠的工蜂们听从着“女王”的命令,完全不顾其中的物种差异。

工蜂在她的指挥下排列出无数的图案,在巴勒姆的眼中,这些图案毫无意义。

真正重要的是,她在笑。

笑得那么开心,就像是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此刻更能得她欢心的了。

part17.

他小时候或许见过自己的母亲露出过这种笑容,但是长大之后——幼年到成年的成长期那么短暂,永生不死的时光又是那么的漫长——当他长大之后,他就再也没见过了。

他的母亲,埃布拉赛克斯家的女王,有数千个家族和他们干着相同的生意,但是从来没有哪个家族敢试图挑战“皇族”的权威。

他们是皇族,这荣耀是她带来的。

他坚信着这份荣耀将会从她身上传递给自己。

没有什么能阻止他这么想。

他的妹妹和弟弟?

别开玩笑了。

他……对他们俩的爱,与对她的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就像是宇宙会在乎一颗两颗星球吗?

不会的。

他对自己手足的爱,犹如宇宙根本不在乎自己的那一两颗星星。

part18.

他那么在乎她。

但是她却根本不开心。

她在死去之前,在那段时间里对自己家族所做的一切感到厌倦,那么深那么恶心的厌倦。

这份表现她根本没想掩藏起来,就连他愚蠢的妹妹和弟弟都知道了。

那两个蠢材!

那两个蠢货!

除了败坏家族的名声沉浸在家族所带来的荣耀之中,除此之外,根本什么都不会考虑。

只有他。

只有他!

只有他在乎她!

part19.

“你让我杀了你!”

他一遍又一遍的在心底对着自己说,仿佛自己面前有母亲站在那儿。

而不是什么妄想出来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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